賀拉斯:怕犯錯,卻犯了罪惡。~蒙田隨筆。
心得:這句話很有意思,這涉及了「錯」是不是「罪」的必然形式。亦即「錯」與「罪」是否可以分開?
讓我想到民進黨反ECFA的心態,D黨明知ECFA對台灣是有利的,但從「鞏固其支持者」的角度,他必須「反對ECFA」,所以從「政黨利益的追求」來說,D黨反對ECFA是「對」的,支持ECFA是「錯」的。但從「台灣利益的追求」來說,反對ECFA是「錯」的,支持ECFA是「對」的。換言之,對錯是一個相對的標準,依目標的不同,就會有不同的對錯判斷。對錯是一種相對標準下的判斷。
但「罪」卻比較接近「絕對標準」,為了政黨利益的對,做一件出賣台灣利益的事,因此不惜造謠、欺騙、扭曲、抹黑別人的意見,這就是為不犯錯而犯罪的例子。
大家早安~
小說明一下:蒙田(1533年-1592年),文藝復興時期法國的重要作家。